悬崖峭壁上的“孤勇者” 护航郑渝高铁首个春运******图为重庆工电段的桥隧工在郑渝高铁巫山大宁河大桥上方山坡上进行排危作业。 晏涛 摄图为重庆工电段的桥隧工在郑渝高铁巫山大宁河大桥上方山坡上进行排危作业。 晏涛 摄图为重庆工电段的桥隧工在郑渝高铁巫山大宁河大桥上方山坡上进行排危作业。 晏涛 摄
郑渝高铁今年迎来首个春运,为保障列车安全运行,近日,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工电段的桥隧工们,加强对沿线特殊地段长大隧道仰坡、桥梁上部山体进行排危作业,确保高铁安全运行。
郑渝高铁重庆境内万州到巫山段,隧道占比高达92%,桥隧比高达98%,被称为“地铁式”高铁。郑渝高铁沿线山高谷深、隧道众多,地质结构十分复杂。
在郑渝高铁重庆巫山大宁河大桥连接小三峡隧道出口的山坡上,重庆工电段年满50岁的老工长赵勇带领3名队员爬上悬崖峭壁,对岩石防护网立柱基础、预埋螺栓、立柱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护牢固。此外,他们还对山体岩石进行拉网式检查,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