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经侦大队民警梁颖婕说:“什么叫场外配资呢?根据国家的法律以及金融机构相关的管理规定,具有资质的公司或者机构,比如银行或者证券公司等等,为参与股票交易的股民提供一种融资融券的服务。那么在没有资质、没有国家许可的情况下的个人、公司以及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配资服务,就是我们所认为的场外配资,它是不合法的。”
2022年年底
根据多位受害人的举报
南宁警方对以刘某为首的
场外配资团伙进行立案侦查
发现该团伙
在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情况下
通过发展他人提供配额资金
及真实证券账户使用权
随后通过第三方平台
开设证券子账户进行融资
通过以管理费和服务费等名义
收取客户配资利息和交易手续费
2022年12月
警方将刘某等13名涉案人员抓获
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经侦大队民警梁颖婕说:“目前已经查证的涉案资金高达128亿元,已冻结的非法资产达400多万元,还查获了一批电脑、银行卡和账本等等。”
警方对该案进一步调查发现
刘某等人仅仅是
这起非法经营案的其中一环
该案的幕后上家
在全国各地以同样的方式非法敛财
目前,南宁警方正联合当地公安机关
进行取证调查
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记者:农佳伟
生态环境部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生态环境部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确保功能不降面积不减性质不改
本报讯 记者张维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制度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规范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最终目的是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据介绍,生态环境部主要从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监督结果怎么应用四个方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督主体;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具体监督事项,对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相关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监督;明确具体的监督手段和措施,主要是通过对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方案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审核意见,依托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和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等;通过信息公开、纳入生态环境领域相关考核、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依法依纪依规移送查处问责等多种方式,形成监督闭环,强化监督结果应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