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变革——从党的二十大看中国共产党的成功密码之四******
“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历史性变革”“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
“变革”,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一个令人瞩目的关键词。
是伟大成就,亦是成功密码。正是在不断的变革中,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应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和挑战,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以识变之智、应变之方、求变之勇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变革之道:“只有顺应历史潮流,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才能与时代同行”
11月15日,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七次峰会在此召开。
“中国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定不移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习近平主席发表重要讲话,向国际社会阐明中国以改革发展共迎时代挑战、共建美好未来的决心和行动。
纵观世界,变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是浩浩荡荡的历史潮流。
“我们从事的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党的二十大上,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强调。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新故相推,日生不滞”……关于变革的中国智慧,深植于中华文化沃土。
回望百年,冲破把马克思主义当成一成不变教条的思想桎梏,走出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新路;跟上时代步伐,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创举;坚持“两个结合”,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勇于变革,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鲜明品格。
洞悉历史大势,立于时代潮头。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以更为强烈的历史自觉和主动精神引领变革、推进变革——
以民心诠释“最大的政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制度和治理体系;秉持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引领时代进步潮流……
越是伟大的事业,越充满艰难险阻,越需要艰苦奋斗,越需要变革创新。
“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以满腔热忱对待一切新生事物,不断拓展认识的广度和深度,敢于说前人没有说过的新话,敢于干前人没有干过的事情,以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明方向。
变革之要:“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
“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共产党宣言》中的经典论述,依然绽放真理之光。
变革之要,在于坚持问题导向。
党的二十大闭幕三天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发布,做出一系列制度安排,有利于解决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从整体上提升发展质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我们要增强问题意识”“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
跟着问题走,奔着问题去。
针对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总结新经验,部署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防止“碳冲锋”“运动式”减碳等倾向,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按照党的二十大部署,一系列新举措已经在路上。
变革之要,在于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
新时代十年,党带领人民以更大勇气和力度推进的改革,始终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
改什么、怎么改,必须以是否符合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为根本旨归。
既不封闭僵化,也不改旗易帜。该改的、能改的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
国际社会也在研究中国共产党的变革之道。
印度孟买观察家研究基金会前主席库尔卡尼说,保持政治稳定和勇于变革相结合,是中国共产党的成功原因。
“正如我所观察到的,中国共产党完美地将变革与延续性融入其治理国家的制度与结构中。”巴基斯坦欧亚世纪研究所创始所长伊尔凡·沙赫扎德·塔卡尔维说。
变革之要,在于激发人民创造伟力。
人民是历史发展的动力源泉,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从生动鲜活的基层实践中汲取智慧。”
今年4、5月,党的二十大相关工作网络征求意见活动开展,收集到网友留言超854.2万条,梳理汇总成意见建议1675条,为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改革发展贡献智慧。
12月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活力,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
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兼顾各方面利益越发不易。
上下同欲者胜。将党的意愿与人民意愿相统一,将党的行动和广大人民心声结合,必将不断汇聚变革创新的强大合力。
变革之智:“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3%,货物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8.6%。国民经济总体上保持恢复态势。
今年以来,全国新开工水利项目2.5万个,新能源汽车累计销售增长一倍,“6·18”“双11”激发消费热情……不断扩大内需,夯实中国经济的韧性和底气。
时代考卷,常答常新——
全球政治经济环境深刻变化,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叠加下,我国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外部挑战。
国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一些领域发展还存在短板弱项。
“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创新作答。
危和机从来都是硬币的两面。用好危和机的辩证法,根据形势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及时科学应对,才能化危为机。
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了解到,大进大出的环境条件已经变化。回京后不久,他提出构建新发展格局。两年多来,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迈出新步伐。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此专章阐述,作出新的部署安排。
发展是变革的艺术。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从根本上看要靠创新。
科技创新已成为大国博弈的主战场。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要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创新的压力更大、动力更足。
新发展理念中,“创新”摆在第一位。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作出部署,强调“创新是第一动力”。
出台推动虚拟现实(VR)产业快速发展措施、加快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党的二十大闭幕后,一系列着眼创新的举措加速出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挑战前所未有,应对好了,机遇也就前所未有。
顺应时代潮流,回应人民要求,勇于推进变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人民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定能在攻坚克难中赢得优势、赢得主动、赢得未来,创造出更多令人刮目相看的人间奇迹。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邹伟、姜琳、高敬)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4日 02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