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大手拉小手,森林安全共相守******
中新网拉萨1月11日电 (西绕拉翁)“小朋友们,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部分,是我们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这是近日西藏林芝市森林消防支队巴宜区中队消防队员们走进林芝市巴宜区布久乡开展“大手拉小手”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的场景。
“大手拉小手”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现场。 林芝市森林消防供图在活动现场,森林消防队员们结合学生普遍具有好学、好问的心理特点,采取图文并茂、通俗易懂、便于理解的方式,组织小朋友们观看森林火灾纪实片、火灾事故处理案例和图片展板,并结合当前发生的火灾案例,重点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火灾自救及扑救方法,教育小朋友们野外用火的危害性,号召大家争做森林防火的“小卫士”,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者,把自己了解到的安全知识分享给家人,发动家人与森林消防队员一起来保护森林草原。
森林消防队员正在为小朋友们讲解防灾减灾知识。 林芝市森林消防供图同时,宣讲员在装备器材展示区还给大家讲解了风力灭火器、水泵、油锯等森林灭火救援装备的基本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组织小朋友们近距离操作体验各类机具装备和参观体验消防车,提高活动趣味性,促进宣传效果。
小朋友们认真观看防火宣传视频。 林芝市森林消防供图下一步,该中队将持续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森林火灾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森林火灾安全宣传渗透力和影响力,为驻地森林防灭火安全形势稳定保驾护航。(完)
最高法再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案例:对“和稀泥”说不******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民法典实施以来,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发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继去年2月发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最高法此次再发布16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案情显示,孙某燕使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提供的移动通信号码,并支付费用。但在孙某燕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电话推销业务后,该公司仍继续向其进行电话推销。 法院认为,民法典在总则编和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特别是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故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交通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 此外,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检索,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力解释、担保制度解释、总则编解释、人脸识别解释、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解释等共计19件司法解释,在统一裁判尺度、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