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江永丰盈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 。 江永县委宣传部供图
入冬以来,下界头村推行“公司联结合作社,合作社带动农户”的方式,通过龙头企业带动,持续做大做强蔬菜产业,为乡村振兴加速赋能。目前全村种植蔬菜3000多亩,主要种植包菜、黄心旺菜、长叶菜等,蔬菜产业成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致富产业。
“公司在江永建设有广东海关备案的1000亩以上粤港澳大湾区蔬菜基地1.21万亩,联结农户1200余户3260余人,辐射带动蔬菜面积超2万亩以上。”广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利武介绍,早上6点多,冷链物流配送车将下界头村的蔬菜统一运送至公司加工场,经定装保鲜后再送往粤港澳大湾区,每天销售优质新鲜蔬菜100吨左右,年出口蔬菜达6000余批次,销售总额10亿元以上,保障粤港澳大湾区蔬菜正常供应。
近年来,该县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统一规划,区域布局”原则,重点完善专业化生产基地,充分利用区域小气候的优势建立一批高标准、具有一定规模的“湘江源”蔬菜基地,把现有分散种植改为连片种植,集约经营管理,促进规模生产,切实提高种植效益。
该县还围绕种植基地网格化,种植品种小区化,生产作业流水化,种植全程机械化,灌水供肥一体化,病虫草害防治绿色智能化,高标准四季轮作种植蔬菜;配套建设了工厂化育苗及设施蔬菜种植基地,确保全年供港澳优质新鲜蔬菜货源充足。
以龙头企业为牵引,江永精心打造订单收购蔬菜平台。湖南蔬益园、广发农业等企业通过员工培训、农资配送、蔬菜新品种引进和推广、智能化管理、清洗加工、分拣包装、检验检测、冷链贮运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为全县3000多户蔬菜种植户提供了就地加工或供粤港澳菜篮子工程“机械生产、订单收购、就地分拣包装、冷链贮运、直供香港销售或就地加工”的高效益蔬菜产业链。
江永还构建起“上有万吨仓储冷链物流中心,下有千吨产地小冷库、田头小仓储”完整配送供应链,一次性吞吐农产品总量17万吨以上,可满足20万亩以上蔬菜基地仓储需求,同时对订单蔬菜种植户建档立案,对种植产品进行身份证管理,提供产品全程溯源二维码,最后进入“直供香港”企业加工等蔬菜销售平台进行销售。
目前,江永县建成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认证基地23家、“万、千、百”亩标准化蔬菜基地129个,全县发展以香芋、香姜、南瓜等为主的蔬菜种植面积30.13万亩,总产量68万吨,其中建成供粤港澳大湾区蔬菜基地10万亩,销售额达35亿元以上,完成东南亚等海外市场蔬菜出口13亿元,稳居湖南前列。(完)
鱼跃医疗为何敢顶风哄抬物价?270万罚少了吗?****** 中新经纬2月2日电 (宋亚芬)因疫情期间哄抬血氧仪价格,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医疗)近日被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处罚270万元。对此,有网友表示“罚少了!” 事实上,鱼跃医疗并不是唯一一个在疫情期间借防疫商品紧俏而大幅涨价发国难财的企业。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第五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除了鱼跃医疗,重庆同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也因哄抬药品价格被处罚。 通报指出,鱼跃医疗血氧仪销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推高了鱼跃牌血氧仪市场销售价格。以该公司生产的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型号:YX306)为例,2022年12月生产入库平均成本比11月上涨47%。向经销商的平均销售价格由100元/台上涨至231.78元/台,涨幅131.8%;最高价格上涨至254.15元/台,涨幅154.2%。 对于企业在疫情期间物资紧缺情况下哄抬物价的行为,中国并非没有监管制度。早在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就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而依照该项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12月也发布了《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工作提示》等,明确提出“不得哄抬价格”等法律红线。可以说,相关制度不可谓不严厉,为何总有企业挑战法律底线?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企业明知哄抬物价是违法行为,依然敢于违法,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违法行为人认为即使违法不一定被处罚,从新闻报道来看被处罚的比例并不是很高。二是企业有可能算经济帐,即使最后被处罚了,但违法行为所增加的盈利减去被处罚金额依然有赚头,算经济帐也是合算的,就会有利益驱使。 从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的处罚通报来看,这次对鱼跃医疗处罚270万元属于从重处罚。通报指出,当事人在疫情期间推动血氧仪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影响国家疫情防控大局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范围广,属于情节较重情形,符合从重情节。 不过,有网友表示,“罚270万?一台涨价200,就是卖1万多台机子的事。罚那点款简直九牛一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发现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 市场经济讲究“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这是否意味着需大于求时企业可以随意大幅涨价?对此,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表示,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确实是由供求关系所决定的,但是市场经济本身也是法治经济,是有一定规章制度的。任何的市场经济都不会对企业的行为尤其是违法违规行为完全坐视不理。 此外,刘春生强调,疫情期间某些企业哄抬物价,本身确实是利用了疫情这个大的背景,而发国难财,从古至今,从中到外,都是不允许的。企业做生意,首先要遵守基本的规章制度,其次还要讲良心,有公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