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的有关情况。左雨晴 摄
患者能省多少钱?
——预计未来两年将为患者减负超过900亿元
据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黄心宇介绍,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现已顺利结束。本次调整,共有111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
本次新增药品包括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精神病的慢性病用药56种,肿瘤用药23种,抗感染用药17种,罕见病用药7种,新冠肺炎治疗用药2种,还有其他领域的用药6种。
本轮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
从谈判和竞价情况看,147个目录外药品参与谈判和竞价(含原目录内药品续约谈判),121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总体成功率达82.3%。谈判和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1%,与去年基本持平。
从患者负担情况看,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双重减负效应,本次调整预计未来两年将为患者减负超过900亿元。
黄心宇表示,5年来,国家医保局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坚决杜绝天价药进医保,依托中国巨大的市场规模,通过谈判准入的方式,大幅降低了新准入目录的药品价格。在很多治疗领域,中国的药品价格由原来的高地成为全球的洼地,中国药品价格首次成为发达国家药品定价的参考。
“2018年-2022年,进口药品基本给出了全球最低价。2022年又创新提出了竞价准入的办法,解决了部分非独家药品价格较高、难以进入目录的问题,引导企业以竞价的形式主动降低价格,换取能进入医保目录的机会。”他说。
资料图:阿兹夫定片。 殷立勤 摄新冠治疗用药谈判结果如何?
——阿兹夫定片等2种药品正式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此前,国家医保局负责人透露,今年共有阿兹夫定片、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简称“Paxlovid”)、清肺排毒颗粒3种新冠治疗药品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参与了谈判。
那么谈判结果如何?
据黄心宇介绍,本次医保谈判全力支持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连续第三年将新冠治疗用药作为医保目录准入条件,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等2个药品通过谈判降价将正式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第十版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涉及的25个已上市药品中,21个品种已被正式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对于因辉瑞公司报价高而未能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目录的Paxlovid,相关人士透露,不会再和辉瑞就Paxlovid举行专门谈判。此外,默沙东的莫诺拉韦胶囊也不会额外进行谈判。“正常情况下,医保目录谈判一年只举行一次。”
资料图:北京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正将配送到的药品放入药架。 中新社记者 易海菲 摄哪些重点领域用药补短板?
——支持国产重大创新药品进入目录
黄心宇表示,医保谈判继续支持重点领域药品进入目录,包括国产创新药、新冠治疗药、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疾病,肿瘤罕见病等重大疾病,以及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病疾病。“这些药品进一步被纳入了目录,补齐了目录的短板,提高了保障水平。”
据悉,本次共计24种国产重大创新药品被纳入谈判,最终奥雷巴替尼等20种药品谈判成功,成功率83.3%,高于整体的谈判成功率。同时,有7个罕见病用药、22个儿童用药、2个基本药物被成功纳入目录。
“本次目录新增的药品绝大部分都是5年内新上市的药品。”黄心宇指出,有23种药品是2022年上市当年就被纳入了目录。
例如,在肺癌领域,本次谈判不仅新增了洛拉替尼、赛沃替尼等疗效显著的新药,原来目录内的恩沙替尼、塞瑞替尼等药品价格也有显著下降。“医生和患者有了更多的临床选择。”黄心宇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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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